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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财政预算案税务宽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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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多项税务宽减措施,其中包括宽减2007/08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入息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5,000元为上限。

  所有该年度的纳税人都会受惠於这项宽减,包括缴交薪俸税的受薪人士、物业税的业主和利得税的营商人士及有限公司。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亦同时受惠。估计受惠纳税人数目共约160万。这项措施会令政府在2008-09年度收入减少约148亿元。

  这项宽减会减低来年应缴的税款。市民只需如常填报将於四月或五月起发出的2007/08年度的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税款宽减。大部分纳税人会在2008年第3季开始收到已反映宽减的税单。一如往年,利得税、物业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会在今年11月开始陆续到期交税,而薪俸税纳税人则会在2009年1月到期交税。

  建议的宽减只适用於2007/08最后评税,并不适用於该年度的暂缴税。大部分纳税人2007/08暂缴税的第二期税款将在今年四月份到期,须依时缴付。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2007/08年度的应缴税款及2008/09年度暂缴税。如尚有余额的话,才作退还。

  与去年的宽免措施不同,今次的宽减适用於所有的纳税人。赚取租金收入或营业利润的人士,不论是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都会享有宽减,但所得的宽减额可能会因是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有不同,情况因人而异。如符合资格,纳税人可在填写2007/08年度报税表时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税款,并以对他较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除了上述一次过的措施外,财政预算案亦提出一些2008/09年度的税务措施,包括增加个人免税额、扩阔税阶、降低标准税率和公司利得税税率,提高慈善捐款扣除上限,和为购置环保设施提供税务扣除等。

  如果有关法例获立法会通过,这些新措施会在2008/09课税年度生效,税务局将会自动以新的免税额、税阶和税率计算2008/09年度暂缴税。

  财政预算案亦同时建议宽免2008-09年度商业登记费,及免收酒店房 租税。市民可浏览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查阅上述预算案建议及计算税款的示例,亦可经电话传真服务2598 6001索取有关资料。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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