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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婉娴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为非华语学童提供的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可获得深入到校支援服务以加强非华语学生的学与教的「指定学校」的选取标准(当中有否包括校内非华语学生的数目,以及因具相关经验的教师不足而需予以支援等情况);相关的到校支援服务的详情;成为「指定学校」的渠道和方法;过去两年,政府每年为每所「指定学校」提供深入到校支援服务的开支,以及曾申请成为「指定学校」但遭当局拒绝的学校数目;
(二)教育局已委托哪所大学营办学习中文支援中心;过去三年,该中心曾分别在多少所小学及中学提供课后或假期辅导课程,分别协助多少所小学及中学发展相关的教学资源和向该等学校提供专业意见,以及该中心每年的开支;
(三)过去三年,共有多少名小一至小四的非华语学生参与教育局在暑期为他们举办的四星期衔接课程、他们占非华语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该课程的每年开支,以及教育局有否就该课程进行教学效能评估;若有,评估的结果;及
(四)虽然《发展〈中国语文课程补充指引(非华语学生)〉谘询文件》的提要备有中文和英文版,但为何谘询文件正文却只有中文版而没有英文版;当局会否考虑提供英文版的谘询文件正文及将该文件的谘询期延长;若否,当局如何确保不谙中文的少数族裔团体、非华语学生及其家长能全面了解该文件的内容并作出回应,令日后发出的上述指引能真正有效地协助该等学生学习中文?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在二○○七/○八学年有十九所「指定学校」。在选取「指定学校」时,本局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学校是否已收取一定数目的非华语学生、学校照顾非华语学生的经验和能力、学校是否愿意与教育局共同发展支援非华语学生的教材和与其他取录非华语学生的学校分享经验等。此外,本局亦会考虑有关学校的分布,务求「指定学校」能照顾各区非华语学生的需求。本局会根据上述准则,邀请合适的学校成为「指定学校」,过程并不涉及学校提交申请。如个别学校有意参与成为「指定学校」,可以向我们表达意向。
本局派员定期到「指定学校」,提供到校支援服务,包括协助学校制订校本中文科课程、订定教学策略、编修校本教材、设计学习活动与评估、及共同备课等。此外,本局又为有关的学校安排校本专业发展活动,分享经验,以促进教学成效及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
上述给予「指定学校」的校本支援服务,是由教育局内不同科组提供,而人手调配会因应个别学校的需要而有所调节,相关的人手和开支均纳入教育局的整体开支,我们并没有分项开支的数字。
(二)本局委托香港大学营办「学习中文支援中心」(下称中心)。中心於二○○七年四月开始运作,借用其中五所「指定学校」的校舍,为那些较迟开始学习中文的非华语学生(特别是中学生)於课后及假期提供辅导课程。在二○○七/○八学年,中心已招收约二百五十名非华语学生,并将他们分为十四个辅导小组以便学习。另外,中心又协助发展相关的教学资源,供所有取录非华语学生的学校参考及使用; 中心亦会举办教师工作坊和经验分享会,邀请所有教授非华语学生的教师参加,藉以培训教师和为教师提供专业意见。
中心在二○○七/○八学年的预算经费约为五百万元。
(三)本局自二○○七年的暑期开始,将以往为即将入读小一的非华语学生所举办为期四星期的暑期衔接课程,扩展至包括升读小二、小三和小四的非华语学生,以便他们在最初的主要学习阶段打好基础。在过去三年暑假,共约一千八百名非华语学生参与由本局资助有关学校举办的暑期衔接课程,约占可报读该课程的非华语学生总人数的60%。过去三年有关的开支分别约为四十万、四十万及一○三万元。
本局会安排人员於课程进行期间到学校探访,并於课程结束后审视学校提交的自评报告。结果显示,有关的校长、教师、家长及学生对该课程的反应正面,认为课程能协助非华语学生融入主流学校。
(四)《发展〈中国语文课程补充指引(非华语学生)〉谘询文件》的内容主要是讨论课程与教学的专业问题,因此谘询文件的正文首先以中文编印,以方便谘询有关的教育工作者例如教授非华语学生的中文教师、中文教育学者等,谘询文件正文的英文译本预期在二月底备妥。考虑到文件提及的一些相关措施,非华语学生的家长,以至关注非华语学生中文学习问题的社会人士均有兴趣知悉,为方便公众能及早了解谘询文件的内容,我们提供了中、英文版提要,并正在将提要翻译成一些本地少数族裔的文字。在补充指引正式定稿时,我们亦将会提供中、英文版正文。除了发布谘询文件,我们由一月中至今已先后与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大专学者、教育团体、学校议会、提供服务予少数族裔的非政府组织等持份者举行会议,仔细解说谘询文件的内容及聆听各方面的意见。为使补充指引早日定稿,及早加强支援非华语学生,提高学习中文的成效,我们现时未有计划延长谘询期。
完
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