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灾基金拨款援助内地雪灾灾民
**************

  政府接纳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的建议,从赈灾基金批出三宗共二亿一千万元的拨款,予内地三个省/市政府赈济内地雪灾灾民。

  继早前批出八百万元的拨款予香港红十字会紧急赈济内地六个省份的雪灾灾民后,援助这次雪灾灾民的累积拨款额至今为二亿一千八百万元。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五日)公布上述拨款时表示,期望今次的拨款能对内地雪灾灾民提供适时的援助。三宗拨款分别为:拨予贵州省政府一亿元、湖南省政府一亿元,以及韶关市政府一千万元。

  根据基金的既定拨款安排,获得拨款的有关政府需在完成赈灾工作后六个月内提交检讨报告,交代拨款的用途。

  赈灾基金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成立,旨在向香港以外发生灾害的地方提供紧急救援。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负责就赈灾基金拨款政策及行事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见,建议批予指定机构的拨款的具体数额,及监察获拨款机构使用拨款的情况。

  委员会主席为政务司司长,成员包括曾钰成、廖长城、梁刘柔芬、郭家麒、赖锦璋、顾尔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