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中介人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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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居民因安排多宗假结婚案,今日(二月一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二十八个月。

  三十一岁假结婚中介人李恩然,承认与一名内地居民假结婚及不诚实地安排香港居民魏伯麹及另外两名香港居民与三名内地居民假结婚,四项串谋欺诈控罪共被判囚二十八个月。

  五十三岁的魏伯麹承认与两名内地居民假结婚,两项串谋欺诈控罪共被判囚十八个月。

  二○○六年九月份,警方在调查一宗案件期间搜获一批涉嫌与假结婚活动有关的文件,案件其后转介入境处跟进调查。

  二○○七年二月至三月份,入境处逮捕魏及上述两名香港居民并对其婚姻状况进行调查,他们均承认在李的安排下,与三名内地居民假结婚,以便该等内地人士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及最终来港定居。

  入境处调查人员其后逮捕李。经调查,发现李自二○○五年开始从事安排假结婚活动以获取金钱收益,并在报纸刊登征婚广告安排港人与内地人假结婚,除担当中介人安排多段虚假婚姻,其本人亦与一名内地居民假结婚。

  入境处对该假结婚案件的调查工作仍然进行中,不排除稍后将有更多人士被捕。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2008年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