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袭击公职人员被判罚款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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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於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较早前进行的扫荡阻街店铺行动中袭击公职人员,今日(一月三十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五千元及监禁十四天,缓刑两年。此外,法庭亦命令该男子向受害人赔偿五百元。
食环署人员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早上在九龙城道进行该次扫荡行动。
此外,一名女子在事件中因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而被罚款四百元。
食环署发言人说:「对执法公职人员使用暴力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
他呼吁市民要与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完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