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修订《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的答辩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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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修订《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的答辩全文:
主席女士,我感谢刚才议员提出的意见及支持我们的动议。我想简单地回应,我们原建议的十二元不划一使用费结构,其实会有一定的车辆使用这条新的道路网络。刚才已说过,我们已考虑了一系列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分流成效、用者自付的原则,特别是公众的负担能力及接受程度、回本期等。
我们这次的修订是考虑各因素的比重问题,而我刚才亦已说过市民很关注近几个月以来物价的攀升,尤其交通费方面。所以可以在政府能力范围内做得到的,我们应该要主动去做。
另外,亦有些意见认为再进一步调低收费是否会更有帮助呢?我们要看看整体交通分流的效果,如再调低(收费),相信亦未必会有明显的效用。但我想指出,(处理)塞车问题并非一定要建新道路,毕竟香港是地少人多的地方,而且应配合其他措施一并去做,包括交通管理措施,隧道以及道路网都应有合理的收费,这亦涉及用者自付的原则。我们亦多鼓励市民用集体交通工具。
亦有议员提出是否可以尽快处理东隧、西隧及红隧的问题。这问题早前已在立法会有非常详细的讨论,我们已交代过政府对不同的方案持开放态度,希望可以研究。但我们亦需尊重现时专营权的合约精神,同时如我们有新的概念、新的方案,亦应达致真正的分流的作用及为市民所接受,所以我们会详细研究不同的方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