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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修订《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感谢由刘健仪议员担任主席的小组委员会就研究《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所作出的工作。
在去年谘询了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后,我们於较早时向立法会提交《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当中列明了青沙管制区使用费水平。我们原来的构思是采用十二元的不划一使用费结构,这与青沙管制区其中一条主要替代道路,即是大老山隧道,的使用费水平和结构相若。在订定这个收费结构时,我们已考虑了各个相关因素,例如青沙管制区的策略性位置、对其他道路的分流成效、用者自付的原则、公众的负担能力和接受程度、以及使用费水平与收回成本年期的关系等。
虽然如此,我们注意到在过去一个月以来,一系列必须品及服务的价格攀升,在运输范畴,市民对交通成本不断增加感到十分关注。有见及此,我们认为在政府能力范围之内,应该纾缓市民在交通成本方面的压力。所以,我现在动议,将我们原来建议的青沙管制区的使用费结构,即私家车收取十二元而其他车辆收取相应的不划一水平,调低至所有车辆收取八元的划一使用费。这项建议是参照了青沙管制区的另外一条主要替代路 - 狮子山隧道的使用费结构而订定的。经修订的使用费会吸引更多车辆使用青沙管制区。
我需要指出按照原来的十二元不划一使用费结构,估计青沙管制区通车后,需要五十六年才会达到政府就提供设施所设定的8.4%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目标回报率,而有关的回本期则估计为三十四年。按照建议的经修订的八元划一使用费结构,通车后八十年才会达到目标回报率,而有关的回本期估计为五十三年。
有关建议修订的使用费水平已详列於我较早前提交的议案内。
主席女士,我谨此动议。
谢谢。
完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