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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纤体公司出售和医生处方含未注册药物成分的减肥药,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有关当局有否派员定期巡查所有中西医诊所是否管有未注册药物;在巡查时发现未注册药物的个案有多少宗、涉及的药物种类,以及当局如何处理该等个案;
(二)有否评估现时纤体公司出售和医生处方含未注册药物成分的减肥药的情况是否严重;
(三)有否制订措施加强消费者对减肥药的害处的认识;及
(四)有否研究加强监管设於纤体公司内的诊所?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我们一向十分关注未经注册药物对公共生构成的威胁。因此,
生署会定期巡查有可疑的地点或处所,亦会按情报巡查西医及中医诊所。
过去两年,生署一共巡查过三十五间西医诊所及十间中医诊所,并发现其中一间西医诊所和七间中医诊所管有未经注册药物,涉嫌违反了《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禁止管有或销售未经注册药物的规定。
生署会就个案谘询律政司,以决定是否提出检控。直至目前为止,在上述个案中,涉案的西医已经被法庭定罪及判罚$7,000,案件所涉及的未经注册药物是四环素及氯霉素。另外有两名中医也已经被定罪,分别被判罚$2,500及$4,000,而案件涉及的未经注册药物包括地塞米松、利多卡因、格列苯
、苯乙福明、双氯芬酸、异丙
、氨茶碱以及咳必清。
按既定程序,生署会将被法庭定罪的西医及中医名单转交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及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让它们分别循《医生注册条例》及《中医药条例》跟进。
(二)虽然现阶段没有明确证据显示其他在纤体公司内应诊或私人执业的医生在处方减肥药时,有使用未经注册药物的情况,但生署会继续密切注视有关问题。
(三)为保障市民的健康,生署一向鼓励市民透过均衡饮食及适量运动,以达至及保持适中的体重,并向市民讲解过分减低体重,可能会引致营养不良、骨质疏松、免疫能力受损等问题。无论如何,使用药物减肥,应事先了解药物的药性和副作用。
生署每当发现未注册为药剂制品的纤体产品含有西药成分时,会对有关人士提出检控或作出书面警告,并会就问题产品作出公布,以提醒市民产品的副作用。此外,
生署会继续与消费者委员会合作进行宣传,以增加市民对纤体产品的认识,并作出知情的选择。
另一方面,医生也须严守专业操守和保持高度的道德水平,向病人讲解减肥药物的药性。医委会的《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订明,医生的首要责任在於保障病人生命。医生在提供可能对病人身心状况有不良影响的治疗时,必须以病人利益为依归。该守则对医生配处药物给病人的行为也有所规管。
(四)香港的医生规管制度的重点在於规管医生本人而非其工作处所,所以医生开设诊所除需要作商业登记外,并不受其他特设法例监管。医委会获《医生注册条例》赋予权力处理本港执业医生的注册、执业资格试及纪律规管事宜。无论诊所是否由医生或其他非医护人士拥有,有关医生仍须为其提供予病人的服务承担专业责任。医委会可对作出违纪行为的医生纪律处分,以保障公众利益。
此外,生署也会继续举办讲座,向医生讲解《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和《危险药物条例》的规定,例如药物贮存及纪录备存的要求,并特别提醒他们只可配处已注册的药物。
完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