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十八题:按商业原则运作的政府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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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财政司司长会细心研究,在政府拥有的、按商业原则运作的资产方面,如何明确政府作为股东的角色和参与程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项研究涉及哪些政府资产,以及研究的详情、目标和时间表为何;
(二) 该项研究会否包括公众谘询;及
(三) 为配合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提出企业应兼顾社会责任的呼吁,当局会否考虑起带头作用,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这些政府拥有的资产的营运原则?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 政府过去在投资发展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时,成立了一些按商业原则运作的机构,例如铁路公司及机场管理局等。我们会检讨政府与这些机构的关系,并就如何提高资产的回报、加强管治水平、明确政府作为股东的角色及参与程度进行研究。由於检讨的范畴十分广泛,涉及政府资产管理的长远政策及法律等复杂问题,我们会审慎考虑有关议题。现阶段并未就研究详情有任何决定,包括检讨时间表及是否进行公众谘询。
(三) 有关研究旨在明确政府作为股东的角色及参与程度,目标是提高资产回报率及提升管治水平。社会责任会在整体管治中考虑。
完
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