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十二题:打击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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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江华议员有关打击走私活动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打击不法分子走私货物出入境,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当局截获分别经由海、陆、空途径走私出入境的货物的种类和价值;
(二)上述数字显示哪些类别的货物的走私情况越来越严重,以及哪些途径是不法分子进行走私活动越来越常用的;当局有否研究有关的原因;及
(三)当局近年发现不法分子采用了哪些新的手法进行走私活动,以及有否评估打击该等活动的困难有否因而增加?
答覆:
主席女士:
(一)2006年及2007年,香港海关分别查获499宗及611宗走私货物的案件,货物总值分别为3.09亿元及5.18亿元。检获的主要走私物品的种类和价值载於附件。
(二)过去两年查获的走私案件主要经海路及陆路走私物品往返内地。从香港走私往内地的主要物品包括电脑、电脑配件、光盘、电子产品、电器用品及食品(例如贵价中补药及海味等)。从内地走私到香港的主要物品包括香烟、食品(例如淡水鱼、肉类及家禽等)及冒牌货品(例如电子产品、衣服、鞋袜及皮具等)。随内地经济迅速发展,内地居民对於高价值及高科技物品的需求日渐增加,不法分子透过海路和陆路走私高价值物品往内地的情况近年出现上升趋势。
(三)香港海关及其他执法部门致力打击走私活动。走私分子为逃避法网,经常转换走私手法,例如不断转换上、落货的地点及时间、改变走私货物的收藏方法等。面对多变的走私手法,香港海关会继续加强搜集情报、与各有关部门和香港以外的执法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以及采取灵活的反走私策略和行动,务求将走私分子绳之於法。
完
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