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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婉娴议员:行政长官,昨天我们立法会进行了一个辩论,谈一个最近大家整个社会关心的问题「通胀猛於虎」,很希望政府在有近千亿元的盈余,据报章所说,应该正如行政长官所说是要还富於民。具体如何?你讲不出来,所以我想问一问行政长官,到底你现时心中所想的财政预算中,帮助我们这批市民,能够在他们面对通胀时做些东西。按照我们所看到的,因为现时衣食住行,特别是副食品,通胀很厉害,昨天我们的同事也提出很多意见,而实际普遍市民都在叫苦时,我特别看到有几批人士,我想问行政长官会如何去帮助他们。一批是「三无」人士,即是没有纳税、没有置业、没有领取综援的;一批是贫穷的长者,没有领取综援的;一批是普通的「打工仔」。我想问一问行政长官,你会不会准备为这些人士做一些措施?你在税务上,差饷的宽减,对於一些并没有置业人士,根本是没有得益的。你有什么办法去帮助这些「三无」人士呢?一些贫穷的老人家,你说在「生果金」方面要想一想,你有没有考虑对於一些没有领取综援,就算是加「生果金」还是不足够的老人家做一些措施,即是说对贫穷长者的生活津贴;又例如行政长官会否呼吁香港的雇主在现时有盈利时是否应该加人工高於通胀呢?我希望行政长官想一想这方面,你们有没有构思过呢?
行政长官:陈议员,我对於香港的通胀情况,特别是通胀对基层市民所产生的压力,我是感受到的、明白到的。而且,这件事是我与各位主要官员的同事,每天早上都煎熬如何能够帮助这些低下阶层的市民,特别是在职、薪金不多而受这些压力人士的问题。通胀的问题亦不只限於香港,大家都知道,不要说美国、欧洲,在这地区里,新加坡、台湾、南韩各国现时通胀的情况都较香港更厉害,内地更加厉害。在这种情况下,香港不能独善其身。我们希望最重要的基本方法就是你刚才所说的,希望市民的薪金提高,综援的是另一批,我们会另外处理。但对於那些现时没有领取综援的人士,最重要的是使到他们的薪金有所提高,这是最重要的事。现时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劳动市场越来越紧张,失业率越来越降低,今天刚刚宣布失业率的数字降至3.4%,现时的情况越来越有改善。而工资方面,半技术工人、技术工人全部薪金提高了,他们的增幅是与通胀成比例的,我相信经过时间的调节,他们能够克服通胀的问题。现时我们要针对的是现时没有经济能力的,特别是老人家、弱势社群,我会特别紧张的。对於你刚才所说我觉得很有正面的教育意义,特别是那些现时没有领取综援的人士、老人家,他们生活是困苦的,如何能够透过现时的安排,包括「生果金」制度的调整,如何能够让他们得益多些,我相信张建宗局长及其他同事正在密锣紧鼓与财政司司长商讨这个问题。我相信,在这方面,希望我们一定会采取措施,利用现时充份的资源去帮助他们,能够帮助多少我也不清楚,财政司司长对这些是保密、很紧张的,他暂时是不会告诉我的。昨天你们对这方面的问题已经辩论了很多,我一直在收音机方面不停地听。我很相信,亦有很多建议提出来,财政司司长一定会听到你们的意见的。对於这个问题我们一定继续研究,但我可以告诉你,你紧张,我也一样很紧张的。对於弱势社群,你刚才所说的「三无」人士亦是我们针对的对象。但你可以看到我们所做的,不论是对於交通费方面的支援,对於两铁合并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来减低交通费用;两电方面,我们新的计划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要减少电费。每一样都是针对低下阶层和草根阶层而做的新措施。我们会在这方面继续努力。另外,关於物价方面,刚才我说过,我们亦会采取方法,资讯更加发达,会更充裕地给市场知道,使到能够操控价钱的机会减少。若有这种情况发生时,消委会会做工夫,我们亦会做工夫。所以我们会在各方面
手做。
陈婉娴议员:我对行政长官回答我所说的,我也觉得是正面的。特别是你对一批「三无」人士和贫穷老人家,我很希望在这一次的财政预算案,虽然我们可能在一些其他减税措施上做到,他们是没有得益的。如何才能令到他们在这次财政预算案中,这一批贫穷人士可以得到益处。不过,主席,我想强调一点,刚才行政长官说现时低下阶层工人薪金的加薪是与通胀平衡,我想强调一样,就是他们可能是四千多元上加薪,加幅上可能会高少许,但他们仍是很穷的工人,我希望行政长官记,或者可以记得这一批人士的困难,可能加多少许,我希望行政长官能够记
这批人士。
行政长官:我一定会记,但企业方面是它们的营商决定。但我见到现时劳工市场的紧张情况,工资一定会在短期或中期内上扬的。对於这些半技术工人和技术工人,以及其他中产家庭,要克服问题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会有一些挑战,但我相信关於交通费方面和食品方面,这些问题他们可以克服到。现时我们最要关注的是基层市民,特别是那些非技术工人,他们的工资是否足够应付呢?这就是我们要关注的地方。
刘慧卿议员:行政长官在参加小圈子选举时所作出的承诺,刚才他说他已经履行了。当时行政长官说要跟市民「玩铺劲」的,玩一个终极的普选方案,给三个方案市民选择,都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主席,我不知道行政长官怎么履行了,因为大家都不大相信二○一七或二○二○年真的会有普选,如果是,那个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的普选。刚才曾钰成议员问,可不可以让我们跟中央谈,行政长官说我们应该跟他谈。主席,我上一次已经告诉过你,行政长官是不肯跟我们泛民主派谈的。沟通没有,真的方案也没有,如何落实你的承诺呢?
行政长官: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普选立法会是人大常委会,国家最高的权力机构郑重用立法程序决定的,这个我相信是无庸置疑的,也不需要说不相信它的发生,一定会发生的。我已经准备了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时会参与选举,我不是参与做候选人,我是参与选举,我会投票的。所以我对这有信心,而且这信心不是我一个人的,很多人也有。不过我趁这段时间尽量说服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你也准备去投票吧!
刘慧卿议员:行政长官没有回答,为什么你当时说提出三个符合国际标准的方案给香港人选择,这三个方案现时在那里?还有为什么我们想与你沟通,你代表中央在香港,为什么怎样也不肯与我们泛民主派沟通呢?
行政长官:我所记忆之中,不久前我们曾坐下谈话,那是不多久前的事。你说再沟通,我们就坐下再沟通,好吗?那次在礼宾府我们是不是曾见面?还有谘询期间,《绿皮书》里已列出了三个方向,我相信我们已做了这种工夫。现在得出一个很好的结果,就是我们已有了选举的时间表,我们不要再争论了,目标已经达到,最重要是现在有决心如何落实这件事、如何充实这件事。时间已经定下来,还在争拗旧时的事是没有建设性的,再用怀疑的态度是对事情没有裨益的,最重要是现在尽量齐心协力,用务实的态度、包容的态度,(讨论)如何能够做出一个好的二○一二年中期方案,尽量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普选立法会。你怎样吵也好,它会发生的。最重要是你用心去做,摒除一些怀疑的态度,承认中央政制上的权力,我很相信什么也可以谈。
李国英议员:投资者对香港有信心,是香港有尊重法治的精神,这是香港核心价值之一,有些人士以这个公民抗命,公然挑战法庭颁布的命令。有很多市民问我,香港的法庭,根据现行的法例,一个法令,怎能够容许这种行为来冲击香港的法治精神,削弱全球经济者的信心,和窒碍香港经济的发展。我想问问行政长官,政府可以做些什么,维护香港法治精神的核心价值呢?
行政长官:对於香港本身这个法治的重视,我们是完全认同的,这是我们本身价值观一个重要元素,所以关於刚才所说,这个非法广播的事件,我们是采取积极的态度,以公众利益为依归,更加要维护法治的精神,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我们不能够、也不会接受人们漠视法律,我们必须维护这些法治,如果刑事惩罚不够,用其他手段,如法庭禁制令的方法,用民事的方法来补救,使到这些事不会发生,使到每个人能够知道,重视法治的重要性。
李国英议员:刚才行政长官答前先的问题,说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那进一步的行动是什么呢?
行政长官:刚才我所说的,就是有关的案件的法律程序正在展开,在细节方面我不想评论太多,特别明日那禁制令又要在高院聆讯,所以陆续这件事自动会升级,手续一直继续会做。
吕明华议员:我有一个很不明白的地方,请行政长官解释一下。大家都在说普选时间表是二○一七年及二○二○年,但事实上在注令内提到的只是行政长官的普选时间表是二○一七年,并没有提到二○二○年的。那么二○二○年是如何产生的呢?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乔晓阳副秘书长来香港时,他提到行政长官普选是二○一七年,你与他耳语,他就说立法会是二○二○年,是行政长官说的。我想问究竟你是根据什么条件说二○二○年会普选立法会议员,因为立法会议员普选时牵涉的范围更广,行政长官普选已经讨论了这么久才可以决定,那么立法会议员你如何能够即时决定是二○二○年普选呢?
行政长官:或许我读一读乔晓阳先生在这方面的讲话,我刚好有一份在此,我已准备好,因为我知道你们一定会问这个问题的,不过,我以为会是泛民议员提问这个问题,想不到会是你提问。乔先生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可以概括为『五个明确』,第一个明确就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时间表,就是二○一七年行政长官可以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产生后,立法会的全部议员可以由普选产生,也就是说立法会可以普选的最早时间就是二○二○年。」还有其他的。换言之,你看一看这是乔晓阳先生的解释,人大那个决定原本用的字眼是「二○一七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这里写得很清楚,如果在二○一七年产生后,下一届立法会的选举就在二○二○年,是很清楚的。为何他不表明这一件事,因为如果在二○一七年,万一,这件事是全香港不想看到的,而且我自己很深信不会发生的,如果二○一七年不是能够可以普选行政长官的话,立法会的普选就会顺延下去。即是我们一定要在现时齐心协力,办好二○一二年的选举、办好二○一六年的立法会选举、办好二○一七年的普选行政长官,这样二○二○年我们一定可以普选立法会,这是这样。
吕明华:主席,我刚才只是说,当时注令里没有说,而是只是当时乔晓阳先生在公布这个时间的,我也同意接受行政长官的解释,但当时是没有说明的。
完
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