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动议二读《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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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主席,我谨动议二读《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为实施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以减少受规管产品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会是《条例草案》内首个生产者责任计划,以遏止滥用塑胶购物袋的情况。

  香港的废物问题非常严峻。在二○○六年,香港人产生的都市固体废物就超过620万公吨。虽然我们的回收率已达百分之四十五,但每年仍有近340万公吨的都市固体废物被弃置在我们的堆填区。若这个趋势持续,我们三个策略性堆填区将於十年内逐一溢满。

  早於二○○四年,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就「固体废物管理」的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和社会参与过程。参考了收集到的意见后,政府定出了「香港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确立一系列的策略性目标,其中包括透过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以减少废物,并鼓励回收和循环再造。

  在这基础上,环境保护署在二○○五年公布的《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内,提出了一套全面的废物管理政策,包括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以长远解香港的废物问题。

  生产者责任计划符合「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并透过落实「环保责任」的理念,让制造商、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以至消费者分担减少废物、回收、循环再造和妥善处理产品的责任。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实施方式可包括产品回收计划、按金退还计划、征收循环再造费、征收环保费等。这些实施方式已在《条例草案》的目的条文中列明。

  就塑胶购物袋而言,我们的堆填区调查显示,香港每人每日平均丢弃超过三个塑胶购物袋,数目远超生活所需,亦远高於海外其他地方。我们认为透过实施环保征费模式的生产者责任计划,最能有效遏止滥用塑胶购物袋的情况。

  在去年五月,环境保护署就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我们喜见大部分的市民都认同在日常生活上有减用塑胶购物袋的空间,并支持政府按照「污染者自付」的原则,落实环保征费。建议方案以分阶段的方式,在零售层面开征每个塑胶购物袋五角的环保费,并在第一阶段首先涵盖连锁式或大型的超级市场、便利店和个人健康及美容产品零售店。我们估计在实施环保征费后,受规管零售店的塑胶购物袋使用量会减少一半,即每年节省近十亿个塑胶购物袋。

  为积极回应市民大众的支持,我们今天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作首读及二读,并以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作为《条例草案》下首个生产者责任计划。我必须指出,《条例草案》是一套「纲领」法例。因此,除了塑胶购物袋外,《条例草案》亦为我们提供了法律基础,在适当时候为其他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计划。这一点在《条例草案》的目的条文内得到充份的体现。另一方面,我们亦吸纳了议员的意见,把塑胶购物袋生产者责任计划的主要规管措施,纳入在《条例草案》的第3部内,让议员就这些政策性的条文作详细的讨论和审议。

  此外,参考海外经验,「纲领」法例亦能够促使有关行业推行自愿性的减废和回收计划。事实上,我们一直鼓励不同产品供应商推行自愿性的产品回收计划。我很高兴让大家知道,二十间电脑生产商和供应商会在今个月起,推行全港性的电脑回收计划。若计划受市民欢迎,我们会考虑把类似的运作模式应用在其他产品上。

  主席,《条例草案》是香港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上的重要里程碑。我们的眼点已不单单是废物的处置,而是要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并同时鼓励回收和循环再造。在减用、重用和循环再造的基础上,我们实在须要每位市民坐言起行,实践绿色生活,承担起应有的「环保责任」。

  我衷心希望各位议员都能支持《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为我们的下一代缔造更清洁和绿色的香港。

  多谢主席。



2008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