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将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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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将於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五)刊登宪报。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九日)表示:「青沙管制区沙田至长沙湾段计划於二○○八?三月通?。有关规例订明了使用管制区须缴付的使用费、费用及收费。」

     「我们建议把私家?/的士的使用费定为十二元,其他?型?辆的使用费则定於相应水平。厘定使用费水平时,我们已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青沙管制区的策略性位置、各条替代路线的使用费以及市民的接受程度等。」

  根据今年较早时制定的《青沙管制区条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现订立《青沙管制区(使用费、费用及收费)规例》,订明使用管制区须缴付的使用费、费用及收费。政府将於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宪报刊登有关规例,并於二○○八年一月九日向立法会提交规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