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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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七日)公布再度委任施伟文为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委任钟伟雄为委员会副主席。六位现任成员,即陈静芬、林兆荣博士、魏祝龄、庞俊怡、唐景仪和容正达亦再获委任。

  此外,以下六位新成员获委任加入委员会:

关治平
许涌钟
周家明
陈耀庄
黄泽恩
麦黄小珍

  上述由行政长官根据《公安条例》第43条作出的委任及再度委任的任命於今日刊宪。关治平的任期由今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其余的委任及再度委任的任期将由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所有任命的任期皆为两年。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向离任的六位成员,即何京文(委员会副主席)、郑恩基、杜国鎏、钟咏雪、简家骢和林宝苓,表示感谢他们为委员会作出的宝贵贡献。

  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审议因不服警务处处长根据《公安条例》第9条就公众集会所发的禁制、第14条就游行所提出的反对、或根据第11或15条施加或修订的条件,而提出的上诉。委员会并有权就有关上诉维持、推翻或更改原先的决定。



2007年12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