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推广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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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其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表示,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商界与专业人士应该积极并义务参与各类慈善公益活动。然而,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不是特别高,公司的行动大多是按照基本道德规范或法律措施的规定;除此之外,这些公司只会因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能带来商业利益而履行该等责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推广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计划,以及会否考虑制订企业社会责任约章或指引,并向公司提供相关培训,以加强它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诱因;

(二) 会否考虑修订政府的采购政策,要求各部门优先采购来自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及

(三) 鉴於上述调查特别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四大范畴,即企业以符合道德规范的方式办事、减低不良影响、对社会作出贡献,以及改善员工的现况,而该调查只涵盖本地公司,政府会否考虑设立机制,就该等范畴监察以香港为基地的跨国企业的行为和作业模式,以确定该等企业有否履行其社会责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特区政府积极鼓励商界关心社会,并善用其资源、经验和知识帮助有需要人士,以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关工作包括:

(i) 推动一项全港性的义工运动,鼓励商界组织员工参与义务工作。现时已有170间工商机构响应,去年总服务时数超过45万小时;

(ii) 设立「社区投资共享基金」,推动跨界别协作,并鼓励商界与地区团体共同开发社会资本及建设邻里互助网络,协助有需要的人士「从受助走向自强」。至今,基金共批出147个项目,协作伙伴总数超过3,000个,当中包括不少大型商业机构和中小型企业;

(iii) 资助社会服务联会「商界展关怀」计划,嘉许参与社会事务的公司,鼓励企业关怀社会和员工。今年获肯定的公司超过1,100间;

(iv) 成立「携手扶弱基金」,就企业对非政府机构福利项目的捐献作出等额资助。至今,基金已资助65个非政府机构,透过它们与183间商业机构共同推行了90个福利项目,惠及35万人;以及

(v) 举办各种活动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劳工处不时在其辖下的9个行业性三方小组及18个人力资源经理会的会议上,讨论企业社会责任和相关的议题。该处会继续与商界及非政府机构携手合作,推展有关工作。

  此外,公民教育委员会致力推广「企业」作为良好「公民」的概念。委员会并於本月举行了「企业公民研讨会」,推广「企业公民」的理念及让企业就实践经验交换意见和心得。

  我们会继续通过不同渠道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我们现阶段没有考虑制订约章。

(二) 政府的采购政策是以合乎经济效益、保持公平及公开竞争、具透明度及向公众负责为原则。在采购时优待某些类别的公司,并不符合上述的政府采购原则。

(三) 特区政府一直奉行自由市场政策,我们尊重私人企业的自主及自律精神,暂时无意设立机制,监察以香港为基地的跨国企业的行为和作业模式,以确定它们有否履行社会责任。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