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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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根据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10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增加6.4%,至159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增加52.0%,至229亿港元,原因是各类物业交易的批出贷款均增加。其中一手市场交易的批出贷款增加 11亿港元(37.4%),二手市场交易的批出贷款增加60亿港元(62.1%),转按的批出贷款增加7亿港元(29.9%)。新申请贷款的宗数亦增加47.0%。

  在新批出贷款中,利率低於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的贷款所占比率由9月份的92.5%,上升至94.0%。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0.7%,至5,495亿港元。

  10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及经重组贷款比率降至破纪录低位,分别为0.12%及0.21%,因此两者合并的比率进一步降至0.33%。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或
新闻组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11月26日
 
附件说明

1.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2.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2007年1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