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收回深水桋土地以进行市区更新
******************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宣布收回位於深水桋区内的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进行一项重建计划。

  该项重建计划为市建局二○○四至○五年度业务计划内的项目,其推行有助更新有关旧区,以及改善区内居民的居住情况。

  有关计划需要收回位於荔枝角道/桂林街及医局街合共一百五十个私人土地业权。有关土地均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并会於收地公告张贴日起计三个月后复归政府所有,受影响私人土地的详情今日刊载於政府宪报。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权人除获得法定补偿外,还可按情况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补助津贴」。

  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人士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人士服务费可获政府发还。至於合资格的商户则可选择特惠津贴,以代替因商业损失或受滋扰而作出的法定补偿申索。

  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安排,或选择特惠现金津贴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关的安置单位则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后,政府会把有关土地,面积合共约三千三百四十五平方米,以象征式地价批予市建局。

  该项计划有助改善有关地区的整体环境,有关地段可作混合用途发展,现时建议是主要用作住宅发展,而低层则作商业用途,亦会包括休憩用地。



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