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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职业性失聪补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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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有关职业性失聪补偿计划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录得的累积盈余分别高达3亿9,600万元及3亿6,800万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於现时申请人的两只耳朵的神经性听力损失程度,均须最少达40分贝才合资格申请职业性失聪补偿,当局会不会把该项规定放宽至一只耳朵;

(二) 会不会向早年已获发补偿但补偿额低於按现行条文计算的金额的工人补发有关的差额;及

(三) 会不会考虑提高助听器的资助上限,使受助人可购买质素较好但价格较高的数码助听器;如果会,详情是什么;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下称「管理局」)负责向曾在工作环境中暴露於噪音并罹患噪音所引致失聪的人士提供补偿及其他利益,包括付还关於听力辅助器具的开支。此外,管理局亦安排一系列的教育及宣传活动,以提高雇主及雇员对职业性失聪的认知及警觉;并为职业性失聪人士提供复康计划。

  因应职业性失聪人士及社会各界所提出的意见,劳工处已经就《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的保障范围进行检讨,并建议因工作关系而单耳罹患噪音所引致失聪的人士,纳入条例的补偿范围。

(二) 政府过去曾经多次检讨并改善职业性失聪补偿计划的补偿范围。与其他劳工福利的改善措施一样,经修订的补偿金额并不具追溯力。我们会依循这行之有效的做法。

(三) 根据现时法例的规定,管理局会向患上职业性失聪的人士,付还关於听力辅助器具的开支。每名申请人可申请付还的开支上限为1万8000元,而首次购买和装配该等器具的上限为9000元。所有申请都经由医生及听力学专家组成的职业性失聪医事委员会审批,以确保助听器适合申请人的需要和有关的费用合理。在近年处理的申请中,职业性失聪医事委员会所批核的大部份是数码式助听器。劳工处已经因应职业性失聪补偿计划的运作经验,就听力辅助器具的开支上限作出检讨,并建议把每名申请人可申请付还的开支上限提高至3万6000元。我们会於今年年底就有关的改善建议谘询管理局,随后亦会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



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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