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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独留儿童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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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健仪议员有关独留儿童在家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据悉,经常有父母因工作等原因而把年幼子女独留在家,部分父母因而被检控,而无人看管的儿童在家中遇到意外的事故亦时有所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有多少名被独留在家的儿童遇到意外,以及有多少名父母或监护人因独留儿童在家而被检控;

(二) 现时每个区议会分区的幼儿中心的数目、平均使用率、轮候服务的人数、日间寄养服务和互助幼儿中心服务的名额,以及延长服务时间的详情;当局有否详细评估各区的托儿服务能否满足区内的需要;如果有评估,结果是什么;如果没有评估,当局如何回应个别地区的需求;及

(三) 当局会不会增加受资助的托儿服务的弹性,以便家长可以临时或在常规时间外暂托幼儿;如果会,弹性安排的详情;如果不会,当局如何照顾不同家长的需要?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父母照顾年幼子女,是责无旁贷的。如家长因事、工作或其他原因暂时未能照顾年幼子女,有责任事先安排亲友、邻居甚或保母等帮忙,或利用各种幼儿托管服务。政府和各服务机构会尽量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协助,包括安排费用减免。

  无论如何,把幼童独留在家是非常危险的,不单可引致儿童伤亡,亦有可能祸及邻里,家长或照顾者更可能因而负上疏忽照顾的刑事责任。

  根据警方资料显示,由二○○五年至二○○七年九月期间,警方共处理了36宗与独留儿童在家有关的疏忽照顾儿童案件,当中有8名儿童因父母或监护人的疏忽照顾而发生意外及造成身体受伤。警方完成调查后,交由法庭处理的案件共有19宗,当中12宗的涉案人士被检控,其余均被判签保令。

(二) 政府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多种日间幼儿照顾服务。

  受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的独立幼儿中心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全日照顾服务,现时全港共有12间,二○○六至○七年度的整体使用率为91%。

  部份由教育局规管的幼稚园亦在同一处所营办幼儿中心。在二○○七年九月,这类中心共有453间,二○○六至○七年度的使用率为62%。

  为支援因工作时间较长或突发事件等原因而未能照顾幼儿的家长,社署资助上述幼儿中心提供延长时间服务及暂托服务。延长服务时间一般是由星期一至五晚上六时延长至晚上七或八时,星期六则由下午一时延长至下午三时或晚上八时。营办机构可灵活调动服务时间以切合家长需要。现时全港共有1 244个延长时间服务名额(包括306个免费名额)及495个暂托服务名额。

  另外,社署鼓励发展以社区为本,结集地区力量而组成的互助幼儿中心。现时全港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互助幼儿中心合共提供305个名额。至於由今年十月起推出的日间寄养服务,则有40个名额。

  受社署资助的独立幼儿中心、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互助幼儿中心、延长时间服务以及暂托服务的分区数目及名额详情列於附表一。与幼稚园在同一处所营办的幼儿中心的分区数目列於附表二。由於日间寄养服务为全港性服务,并无分区名额。

  社署并无保存各类幼儿服务轮候人数的资料。在策划服务时,社署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特征,如区内流动人口数目、居民年龄、现有相关服务等因素,以评估服务的需求。另外,社署亦会透过地区福利办事处收集地区团体、区议员、居民等的意见,以了解地区上对不同服务的需要。

(三) 当局留意到有父母因需轮班工作等原因,未能於各种幼儿服务的一般开放时间之外照顾子女。为了回应他们的需要,我们将加强推动以邻里互助形式提供更切合使用者需要的幼儿服务。社署除了会为互助幼儿中心提供经济诱因,鼓励它们於晚上、周末和假日提供服务外,亦已由今年十月起资助寄养家庭提供不留宿的日间儿童照顾服务。在二○○七至二○○八年度内,部份儿童之家亦会开始提供日间照顾的名额。

  倡导邻里互助、「以社区承托家庭」的社区投资共享基金(基金)也有提供种子资金,协助社区人士建构互助网络,为区内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包括儿童课余托管等服务。在过去五年,基金拨款超过1亿1千万元,资助了140多项计划,当中约三分一包含幼儿照顾或课余托管的元素。



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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