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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书簿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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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曾钰成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虽然现时学生资助办事处的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津贴,以支付必须的书簿费用及杂项就学开支,但由於审核条款较为严苛、以及申请手续需时,很多家庭未能受惠。此外,该处一般於开学后的10月才发放津贴,而且全费津贴额最高只有2,000多元,不能抵销近3,000多元的教科书开支,因而难济家长之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有否计划检讨上述津贴计划(包括考虑适当放宽审核标准、根据通胀的幅度增加津贴额、向所有合资格的申请人提早发放津贴,以及特别加快处理过去一年获发全额津贴的学生的申请); 若有,计划的详情; 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的学生资助政策是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未能接受教育。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现时透过学校书簿津贴计划,为有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书簿津贴。为确保公帑用得其所,让真正有需要的学生获得资助,申请人必须通过入息审查。

  有关入息审查采用「调整后家庭收入」机制运作,即以申请人的家庭全年总收入及成员人数为基础,来评定其领取学生资助的资格。此机制同时适用於所有其他须经入息审查的学生资助计划。以四人家庭为例,现时申领书簿津贴的全额及半额津贴的每月入息上限分别为8,290元及22,140元,有关上限每年按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而调整。适用於中小学生的资助计划,包括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均不设任何资产审查。在2006/07学年,约有33万名学生获发书簿津贴,约占全港中小学生总人数的四成,而资助总额达4.65亿元。

  我们曾就全额津贴入息上限进行检讨,结论是有关审查机制应继续沿用。有关检讨结果已在2006年7月提交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

  至於学校书簿津贴额方面,目前津贴涵盖的范围包括课本项目津贴和定额津贴,前者供受惠学生购买所需课本,而后者则供支付各项就学开支。每年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在学年开始前会就不同学校不同级别的学生购买课本的实际费用进行抽样调查。学资处在厘定适用於各级别的课本津贴额时,会直接采用消委会的调查结果,作为有关学生购买所需课本的平均费用,当中已充分反映课本在有关学年实际的价格。至於定额津贴方面,我们则根据由统计处提供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每年作出修订,当中亦已反映通胀幅度。

  在2007/08学年,每名合资格的小学生可获发的全额书簿津贴额约为2,300元,初中学生约为2,500元,而中四至中七学生则视乎就读级别所需,由约1,000元至2,800元不等。

  现时学资处和学校每年要处理超过30万份学校书簿津贴的申请,由於申请众多,而学资处亦需同时处理其他多项学生资助计划的申请,加上程序上一般须在新学年开始后由有关学校核实申请学生的就学资料及所读级别,因此在10月才能发放书簿津贴。

  由於有些家庭或会无法在开学前垫支款项为子女购买书簿,学资处於2006/07学年开始推行「校长推荐计划」,优先审批一些经学校校长推荐而有特殊经济困难的申请人的资助申请,并在开学前发放津贴,让他们为子女购买新学年的课本。在2007/08学年,超过4,000名学生通过该项计划而在新学年开课前获发书簿津贴。我们相信上述改善措施已能照顾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家庭。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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