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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非牟利幼稚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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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很多市民向本人反映,指不少获政府资助的非牟利幼稚园(“资助幼稚园”)在本学年增加了学费。虽然由本学年起家长已透过学券获得学费资助,但他们仍感到难以支付高昂的学费,他们又质疑该等幼稚园为何要增加学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本学年调升了学费的资助幼稚园的名称及学费加幅;

(二) 是否知悉该等资助幼稚园调升学费的原因;及

(三) 会否采取措施限制资助幼稚园学费的加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由本学年开始透过学前教育学券计划(以下简称「学券计划」)直接向有子女入读合资格幼稚园的家长提供学费资助,本学年的资助额是每名学生每年10,000元,并会按年递增至2011/12学年的16,000元。在实施「学券计划」前,有关幼稚园可从「幼稚园及幼儿中心资助计划」获得每年以每名学生计平均资助额2,300元。

  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逐一答覆如下-

(一)  参加「学券计划」并需在2007/08学年调升学费的非牟利幼稚园的名称及学费增幅见附录。

(二)  与往年一样,个别幼稚园会因应其营运情况每年向教育局提出调整学费申请;调整收费的一般原因包括教师增薪、改善学校设施和营运等认可开支。由於「学券计划」在新学年开始取代「幼稚园及幼儿中心资助计划」,直接向家长提供学费资助,而旧有资助计划的资助额并不反映在往年学费上,因此约83%获准调升学费的幼稚园在申请调整学费时需要把去年由「幼稚园及幼儿中心资助计划」的资助额支付的开支全数或部分反映在2007/08学年的核准收费上。

(三)  参加「学券计划」的幼稚园,包括过渡期内的私立独立幼稚园,所收取的学费须不超过半日制每名学童每年港币24,000元(全日制为48,000元),以确保收费合宜。

  幼稚园调整学费必须获教育局批准。教育局每年向幼稚园发出通函,说明申请调整来年学费的程序,幼稚园要以指定表格提供有关开支的所有资料。教育局在审核幼稚园调整学费的申请时,会参考学校所填报的收支预算,包括幼稚园的财政状况,务求令幼稚园学费维持在合理的水平。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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