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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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祥钢铁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月十八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罚款五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死亡意外,於二○○七年一月十二日在一个位於观塘的工场,一名工人在拆卸废船残骸时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提供及保持一个安全及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及监禁六个月。



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