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洗黑钱被判罚款四百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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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四岁男子因干犯与洗黑钱有关的罪名,今日(十月九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罚款四百五十万元。

  案情透露,该名男子於二○○一年从一个英国银行户口汇款九万一千英镑到一个本地银行户口。但由於英国的银行在进行汇款时出现错误,共汇了约一百万欧罗到该名男子指定的本地银行户口。

  该间本地银行其后通知该名男子有关错误,但男子并没有交还多出的款项,并把所有款项汇到三个本地银行户口,以清还他的一些债项。

  毒品调查科的财富调查组其后接手调查有关案件。

  警方於二○○七年一月拘捕该名男子,他其后被控以三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的罪名,并於今日被判罚款。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