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涉投资骗案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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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五十二岁男子因涉及金额超过三千五百万的投资骗案,今日(十月五日)在高等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禁五年。
案情透露,该名男子於二○○四至二○○五年期间,以虚假外国护照购入四间空壳公司,并在香以该些空壳公司的名义开设四个银行户口。其后有自称投资顾问人士致电一些海外受害人,游说他们购买高回报投资产品或出售其现有资产。
当受害人把款项存入空壳公司名下的银行户口作投资后,自称为投资顾问的人便不知所。案件涉及的金额共为三千五百九十万港元。
商业罪案调查科其后接手调查有关案件。该名男子於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捕。
被捕男子其后被落案控以三项行使虚假文件及四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
香港警方一直致力打击投资骗案,不会容忍相关罪行。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七号
完
2007年10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