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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第三季发出六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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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於二○○七年第三季共发出六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包括五份住宅单位和一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期间,该署亦发出一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

  地政总署今日(十月五日)公布,该五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不同地区共二千七百二十四个住宅单位。其中三个位於长沙湾、大角咀和天水围的住宅项目涉及二千一百四十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八年一月至六月完成。另外两个位於长沙湾及北角的项目,共涉及五百八十四个住宅单位,将分别於二○○九年二月及五月完成。至於该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属於一个东涌项目,涉及七百八十三个住宅单位。

  此外,截至二○○七年九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十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六份。

  十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涉及九千八百七十四个住宅单位。其中六个住宅项目涉及四千四百八十二个单位,预计於二○○八年完成,其余四个住宅项目涉及五千三百九十二个单位,预计在二○○九年落成。

  地政总署亦正处理两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涉及九百五十三个住宅单位。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七年九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7年10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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