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夫妇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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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名香港居民因涉及串谋「假结婚」个案,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十八至二十七个月。

  五十五岁的陈树兴,四十三岁的嬾金新及六十三岁的吕景耀分别承该两项串谋欺诈罪并被判入狱十八个月。五十八岁的陈锡昌被控同样罪名,并於今日(十月三日)被判入狱二十七个月。

  陈树兴及嬾金新承认本为夫妇。他们於一九八四年於内地结婚并移居香港及取得永久居民身份。陈树兴的弟弟亦於内地与一名内地女子结婚。於一九九八年,陈树兴及嬾金新离婚。而陈树兴的弟弟亦与妻子离婚。离婚后,二人分别与对方的妻子再婚,企图透过假婚姻关系安排弟弟夫妇二人来港定居。陈树兴及嬾金新表示并没有因此安排而获得任何报酬。於二OO二年,为与家人团聚,嬾金新更透过中间人,以港币六千元的代价,安排其母亲与一名香港男子吕景耀假结婚。

     於二OO三年,陈树兴的弟妇成功来港定居,而陈树兴的弟弟及嬾金新的母亲的申请则未获批淮。
   
     吕景耀承认经陈锡昌的安排下与嬾金新的母亲及另外一名内地女子结婚。陈锡昌告知吕景耀该两名内地女子可利用假结婚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及最终来港非法工作或定居。於二OO二年,他收取港币六千元报酬与嬾金新的母亲於内地结婚。於二OO三年,他收取港币一千元报酬与另外一名内地女子结婚。他明白该两名内地女子会利用假结婚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及最终来港非法工作或定居。当被入境处职员查问有关与二人的关系时,他便会承认是她们的丈夫。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2007年10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