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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将新邮轮码头拟议的服务协议框架上载至旅游事务署网页(www.tourism.gov.hk),让市民提出意见。该协议将规管新邮轮码头的营运和管理,以确保中标者遵行在这两方面的承诺。
政府发言人表示,这是自去年十月政府宣布在启德发展新邮轮码头后,政府推动持续市场参与过程的一部份,以制订新邮轮码头的建议发展规范。
自二○○六年十月起,政府积极与持份者沟通,征询他们对世界级邮轮码头发展规范及要求的意见。发言人指:「旅游事务署参考市场意见后,拟定了一些建议发展规范,并将有关建议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上载至该署网页,供各界发表意见。旅游事务署於上月(八月)再把已收集的意见摘录和修订建议上载至该署网页。」
「为有效监察新邮轮码头的服务,政府在八月发表的建议中,提出有意要求中标者就新邮轮码头营运和管理方面的服务承诺,与政府签订服务协议。就此,政府草拟了一份拟议的服务协议框架,於今日(九月二十五日)上载至旅游事务署网页,让市场和公众继续提出意见。该服务协议会与土地契约同时终止。」
服务协议会列出中标者需符合的要求,其中包括:
(一) 在营运初期,撤换管理新邮轮码头项目的团队成员需要获政府批准;
(二) 落实中标者在营运及管理方面提出的服务承诺;
(三) 在土地契约期内,公开某些资料以加强新邮轮码头营运和管理方面的透明度;及
(四) 中标者需要组织市场谘询小组,持续听取邮轮市场和旅游业界的意见,并协助香港旅游发展局和旅游业界推广香港成为区内邮轮中心。
发言人补充:「我们会继续就该项目与市场和公众保持紧密联系,从而听取意见,特别是服务协议内涉及中标者的责任。政府在筹备邮轮码头招标文件时,将会考虑公众的意见。」
所有意见须於二○○七年十月十日或之前,以下列方式提交旅游事务署:
邮递: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中区政府合署东座二楼
传真:(852) 2801 4458
电邮:cruise@cedb.gov.hk
查询电话: (852) 2810 2555 / 2810 2770
完
2007年9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