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就昂坪缆车车厢坠下事件专家委员会报告发出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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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应传媒对昂坪缆车车厢坠下事件成因的查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今晚(九月十九日)发出声明如下: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完全理解公众期望全面公开车厢坠下事件的成因。其实我们亦希望公开专家委员会报告的全文,尽量提高透明度。我们一直以此为基础,筹备昨日(九月十八日)的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及新闻发布会。
不过,根据律政司的指示,为免妨碍检控,不应公开事故的成因。律政司指出,此举的目的,是保障被告的权利。公开专家小组报告中涉及审讯引用的证据的部分,会引起公众讨论被告是否有罪。这些在法庭以外的讨论,会剥夺被告接受刑事审讯时享有的基本保障,即证据规则、假定被告无罪的原则,以及盘问权利等。律政司更指出,本港法律制度难能可贵之处,在於法庭是唯一能决定被告是否有罪的地方。在庭上被告有权根据刑事司法规则得到公平审讯。
考虑以上因素后,我们已列出向一名涉嫌触犯《架空缆车(安全)条例》的人士提出的三项控罪,公开专家委员会报告中不涉及即将进行的检控的部分,并概述政府及地铁公司为落实专家委员会的建议而拟采取的各项措施。
我们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没有公开被告的资料,因为我们不肯定透露被告的个人资料是否恰当。因应传媒要求进一步资料,我们在发布会后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经证实公开被告姓名不属违法,我们於昨晚向传媒提供资料。
待律政司确认报告全文可以公开,我们就会即时公开其内容。」
完
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