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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小组委员会(下称“小组委员会”)将於2007年10月9日及23日上午9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两次会议,听取公众人士对西九龙文娱艺术区核心文化艺术设施谘询委员会(下称“谘询委员会”)建议报告书的意见。
在2006年2月,政府成立谘询委员会,负责审视和再确定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各项核心文化艺术设施的需要和范畴。在2007年9月12日的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政府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谘询委员会的建议报告书。政府的介绍资料可於下列网站浏览:
http://www.legco.gov.hk/yr04-05/chinese/hc/sub_com/hs02/papers/hs02_a2a.htm
建议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可於下列网站浏览:
http://www.hab.gov.hk/wkcd/pe/chi/report.htm
小组委员会现正研究谘询委员会的建议。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请於2007年10月16日或该日之前,向小组委员会秘书提交意见书。若意见书备有中、英文本,请同时提供该两个版本的意见书。有意於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或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举行的会议上,亲自向小组委员会陈述意见的人士,请填妥回条后於2007年9月28日或该日之前交回立法会秘书处。有关回条可在下列网站下载:
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sec/invite_s/hs021009-reply-c.pdf
按照惯常做法,除非有关人士表明所提交的意见书不可公开,否则秘书处所接获的意见书均会公开让传媒及公众人士阅览,并上载至立法会网站。谨请各界人士注意,小组委员会会议是公开进行的。在向小组委员会陈述意见时,他们并不会享有《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所规定的保障及豁免。他们提交的意见书亦不会享有上述条例所规定的保障及豁免。
有关的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如下:
地址 :香港中区花园道3号花旗银行大厦3楼立法会秘书处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小组委员会秘书
电邮地址:cshiu@legco.gov.hk(若意见书备有电子复本,请送交至此电邮地址)
传真号码:2185 7845
电话号码:2869 9212、2509 0614或2525 3331
完
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