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局再度委任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欧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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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九月十二日)宣布第二度委任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为香港欧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任期五年。
渣打香港於二○○三年三月欧元结算系统推出时,首次获委任为该系统的结算机构,任期五年。推出欧元结算系统的目的,是为亚洲营业时间内的欧元交易提供有效率的即时结算,系统启用以来一直运作畅顺有效。透过与香港的港元与美元结算系统以及证券交收系统联网,欧元结算系统可为涉及欧元的外汇交易提供同步交收服务,以及为欧元证券买卖提供货银两讫结算,两者均有助提高结算效率及消除结算风险。欧元结算系统已成为本港多币种、多层面结算交收平台的重要一环。鉴於渣打香港担任结算机构的运作表现理想及其对本港金融基建持续发展的承诺,因此再次获委任为欧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任期五年,於二○○八年三月生效。
在二○○七年第二季内,欧元结算系统平均每月处理3,152宗交易,平均每月交易额为二百七十亿欧元。目前欧元结算系统有二十八个直接参与机构及二十一个间接参与机构。
如有查询,请联络:
香港金融管理局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公共事务经理樊子枫 2820 3824
完
2007年9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