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简化小型屋宇规划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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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有关新界小型屋宇发展的报道,规划署今日(九月五日)澄清拟议的安排旨在简化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现行处理申请的程序,并不涉及扩展「乡村式发展」地带的界线,亦不涉及改变小型屋宇政策。

  规划署发言人说:「城规会有一套评审小型屋宇规划申请的既定准则。根据现行准则,若申请的小型屋宇只有小部分(屋宇覆盖范围少於百分之五十)位於「乡村式发展」地带外,城规会都会从优考虑。」

  「自二○○○年城规会采纳有关评审准则以来,由於这类发展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并不显著,所以差不多所有申请都获批准。鉴於批准率十分高,故可考虑豁免这类规划申请,以简化程序。」

  发言人补充:「为了确保适当的规划管制,建议的豁免规划申请安排,并不适用於申请地点涵盖与自然保育有关的地带、『郊野公园』、『绿化地带』而涉及斩伐树木、『道路』用地及集水区的个案。」

  城规会将於本星期五(九月七日)的会议上考虑有关简化程序的建议。



2007年9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