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主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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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 - 国际货柜码头(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九月三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罚款一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在一个位於葵涌的工场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起重机操作员从岸边起重机离地三十米的通道上堕下。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1)和6A(2)(a)条规定,东主须为岸边起重机操作员在换班安排上,设置及保持一个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五十万及监禁六个月。
完
2007年9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