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门食物业处所被罚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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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一间食物业处所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生署署长饬令分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及十四天。
该食物业处所位於屯门青山公路45-47号幸福楼地下27号铺。由今日(九月二日)至九月八日,店铺需暂停营业七天,其后由九月九日至二十二日停牌十四天。
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发言人说:「今年三月及四月,上址店铺人士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二千元,而食环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停牌七天。」
「上址店铺人士於今年五月,再次触犯相同违例事项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三千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完
2007年9月2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3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