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走私香烟(附图)
************

  香港海关海域行动组人员昨晚(八月二十二日)截查一艘准备离港的内地渔船,检获三十八万支走私香烟,总值五十七万元,应课税值三十万五千元。

  昨晚十一时十五分,海关人员在柴湾对开海面截停一艘内地渔船,在船舱的暗格检获该批走私香烟。

  海关拘捕四名内地男子,年龄介乎二十七至四十九岁,包括船长和三名船员。他们现被拘留候查,稍后将被落案控告触犯《进出口条例》和《应课税品条例》。

  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三日)重申,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跨境走私香烟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走私属严重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和监禁七年。根据《应课税品条例》,最高刑罚为罚款一百万元和监禁两年。



2007年8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