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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工业贸易署署长黎以德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出席新界总商会晚宴致辞:
张(德熙)会长、王(振声)主席、各位新界总商会的朋友:
CEPA自2004年1月实施以来,经历多次磋商和逐步开放,各个范畴均取得显著的成果。在货物贸易方面,自2006年1月起,所有香港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双方商定的CEPA原产地规则,都可以享有零关税优惠进口内地。在服务贸易方面,港商在多个服务领域享有优惠待遇进入内地开设业务。
CEPA补充协议四
2007年6月,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就新一轮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和两地经济合作达成共识,签署了CEPA的第四份补充协议,其开放程度,较以往几份补充协议更广更深。由2008年1月1日起,内地将会推行共40项新的市场开放措施,涵盖28个服务范畴,包括深化17个现有CEPA服务领域的开放。
新优惠的形式包括降低资金要求、开放股权限制、降低地域及服务范围的限制、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让业界无需在内地成立企业亦可发展内地市场等。降低各服务领域的开业门槛,有助香港中小企业利用CEPA优惠,拓展内地市场。
新补充协议也加入11个新领域,使CEPA的服务领域总数增加至38个。在公用事业方面,允许独资参与建设与经营内地中等城市的燃气、热力、供水及排水管网络,以及在广东省试点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形式提供养老服务。香港服务提供者能享受到相等或优於东盟的服务提供者享有的优惠,在计算机及相关服务、市场调研、印刷、摄影、翻译、环境、体育等多个行业开设独资或合资企业。
开放措施涵盖香港的重要服务行业,引证了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支持香港金融、物流、旅游、资讯等服务业,有助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
CEPA实施概况
货物零关税方面,截至2007年6月,工业贸易署及五家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机构已累积批出24,174份CEPA原产地证书,涉及货值超过86亿港元,主要的货品类别为药用护理用品、塑胶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和食品饮品。根据内地的资料,在2004年至2006年间利用CEPA通关所节省的关税达6.2亿元人民币。
在服务贸易方面,所有合资格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享有CEPA优惠待遇。自然人即香港永久性居民;法人即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在香港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三或五年,并获工业贸易署签发《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截至2007年6月,已有1,040家公司获签发《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其中很多已在内地开办业务,包括跨省市运输物流网络、连锁零售店、管理谘询公司、电影院等。
截至2006年12月,香港居民在全国设立2,485户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达1.39亿元人民币,当中超过八成在广东省,主要从事零售和餐饮业务。
专业服务
CEPA降低专业人士在内地的执业和开业门槛,并允许香港居民参加内地专业考试(如法律、医疗及牙医、以及38项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内地的专业资格。
两地的专业团体和规管机构已为10项专业资格达成互认协议,涉及建筑工程、证券及期货、保险中介、会计及专利代理等。最近,双方亦同意成立工作小组,推进建筑专业人员在取得专业资格互认后的注册和执业工作。
CEPA对香港经济的效益
特区政府於2007年6月完成CEPA经济影响新一轮评估,结果显示,在实施的首三年(2004至2006年),CEPA已为香港创造36,000个新增职位,带来51亿港元的额外资本投资,而「个人游」计划访港的旅客则带来227亿港元额外消费。预计在2007年之后,CEPA会继续为香港创造5,000个新职位和26亿港元的额外资本投资。这些数字尚未包括去年和今年公布的开放措施。
更重要的是,CEPA为香港带来许多无形效益。它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平台,让香港能够长远加强与内地的经贸联系,建立伙伴关系。当中,香港作为内地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将日益加强,成为把优质资金及管理知识引进内地的重要渠道,提升两地在区内及国际市场的共同竞争力。另外,CEPA进一步确立香港作为主要中介人的角色,提供双向的服务平台,既吸引外国资金进入内地投资,同时协助内地企业及资金透过来港投资加快打进国际市场。
CEPA对内地经济的效益
CEPA是一个「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协议。特区政府的最新CEPA经济影响评估显示,CEPA在2004年至2006年为内地居民在内地创造16,000个新增职位,以及引动香港公司在内地服务业作出港币92亿港元的额外资本投资。预计在2007年及以后,CEPA会再为内地居民提供12,000个新增职位,并为内地服务业增加46亿港元的额外投资。
无形效益方面,港商引进的优质资本、专业人才、国际级的管理及市场推广经验,有助促进内地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内地服务业开放予香港公司,亦有助其确立市场准入制度化、提高专业水平,加快内地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促进国家的长远经济发展。
CEPA贸易投资便利化
双方在多个领域(例如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透明度等)加强合作,改善整体营商环境。CEPA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也十分配合国家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政策。自内地於2004年8月底简化了内地企业来港开业的申请程序后,由2004年9月至2006年年底,已有603家内地企业获准来港投资,涉及投资额高达39亿美元。补充协议四加强金融合作,进一步凝聚内地银行、基金管理公司来港开展业务,强化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展望 -「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方向
业界可抓紧CEPA带来的机遇,尤其是补充协议四新开放措施创造的商机,为开拓内地市场作出周详的计划和部署,在区内以至国际市场中保持竞争力。
特区政府将会继续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系,了解它们对未来进一步扩大开放措施的意见,及在内地利用CEPA优惠时遇到的问题,并提供协助。同时透过驻内地(北京、上海、广东和成都)的办事处,与各地方政府联络,推进CEPA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工作,深化CEPA的实施。
工业贸易署设立一站式CEPA查询及谘询热线(2398 5667),CEPA专题网站(www.tid.gov.hk)提供CEPA的最新资讯,包括按行业分类的CEPA服务业资料库、不同行业的「投资便览」、以及连结到多个内地的相关政府网站,为业界提供投资和营商资讯。
为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定於9月19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CEPA专题论坛,邀请商务部、内地省市官员介绍CEPA补充协议四的开放内容,和落实CEPA的具体措施。
完
2007年7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