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文署「场地伙伴计划」现邀请演艺团体及机构提交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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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就即将推行的「场地伙伴计划」,邀请本地演艺团体及机构提交建议书。截止日期为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五时三十分。
是项计划旨在让演艺场地与演艺团体及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从而达至建立场地的艺术形象和特色、扩大观众层面、善用场地设施、制定以场地为本的市场策略、促进寻求企业及私人赞助,以及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艺术发展等目标。
「场地伙伴计划」将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十一个演艺场地的设施推行,包括香港大会堂、香港文化中心、葵青剧院、牛池湾文娱中心、北区大会堂、西湾河文娱中心、沙田大会堂、上环文娱中心、荃湾大会堂、屯门大会堂及元朗剧院。
邀请建议书文件可於康文署各演艺场地索取,或於网址http://www.lcsd.gov.hk/vps/b5/index.php下载。
为使各演艺团体及机构对是项计划的细节有更深入的了解,康文署将於七月十日(星期二)下午三时至五时,在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四楼二号会议室举行简介会,有兴趣出席的人士,可於七月九日或之前致电二六○一 八七○六,或传真至二六九八 五四一二,或电邮至mpoffice@lcsd.gov.hk报名。
查询可致电二六○一 八○○四。
完
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