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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就长者贫穷动议辩论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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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就「长者贫穷」提出动议辩论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要感谢议员刚才的发言。就「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长者贫穷》报告的各项建议,本局以及其他相关的政策局和部门在本年五月出席该委员会会议时,已作过详细的回应。我今日会就有关建议作重点回应。

  一直以来,政府在维持低税率的同时,亦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网及不同的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医疗服务、资助安老服务以及资助房屋等,以协助他们应付生活上的基本及特别需要。

  我要强调,政府对长者的承担一直不断增加。在2007-08年度,政府为长者提供的社会保障以及各类资助安老服务的开支预计达160亿元,较2006-07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3.7%,当中还未包括公共医疗服务及公共房屋的开支。刚才有议员表示,这些不是开支,而是投资。我同意因为这些投资,令我们的长者是全世界最长寿的,在全球排名第一、二位,但我们同时亦认为长者的生活质素有改善空间。

  综援及公共福利金计划是香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支柱,两者均无须供款。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建议我们检讨综援及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每月津贴金额是否足够。综援受助长者所获发的标准金额已较其他类别受助人为高,他们亦享有多项特别津贴,以及长期个案补助金,足以应付长者的基本及特别需要。现时,一名单身长者平均每月综援金额约为3,740元。

  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建议我们放宽公共福利金计划下高龄津贴的每年离港日数限制。自2005年10月1日起,我们已把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每年离港宽限,由180天放宽至240天,让受惠人有更多时间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旅游、探亲或短期居住。另一方面,我们亦须确保公帑用於把香港视作永久居住地以及与香港有紧密联系的香港居民。上述措施已兼顾这两项因素,并取得平衡。

  政府每年会按照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变动来调整综援标准金额及公共福利金,以维持金额的购买力。

  目前,综援长者回乡养老计划只涵盖广东及福建两省,原因是这两个省份为绝大多数综援长者的原居地,占总人数约95%,可见计划已照顾绝大多数综援长者的需要。鉴於将综援长者回乡养老计划扩展至内地其他地方或全球各地,在行政和监管上均会有实际困难,加上扩展计划会对财政造成重大影响,我们不支持有关建议。

  与家人同住的申请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领综援的规定,符合综援计划的政策目标,即向最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援助。这项规定同时鼓励家庭成员互相扶持,并防止有人滥用综援,推卸照顾家庭成员的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如理由充分,申请人可获豁免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的规定。

  在香港,长者的退休保障建基於三大支柱,即综援计划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以及自愿性私人储蓄。在强积金制度实施之前,法例已容许雇主就注册退休计划作出的供款,对鷠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强积金制度容许雇主将这项沿用已久的抵销程序,延伸至强积金计划,是经过广泛谘询后各方努力达致的成果。取消对鷠安排会为雇主带来显著的成本影响,对雇主(尤其是占全港商业机构98%以上的中小企)影响深远。检讨强积金制度下的对鷠机制是一个复杂的课题,需要劳资双方的同心支持,惟目前各方在此问题上仍未有一致的意见,因此政府现时没有计划检讨这个对鷠机制。

  政府现正进行「香港退休保障的三根支柱的可持续性研究」,预计於2007年完成,并会考虑有关研究的结果,然后决定如何跟进。

  在基层医疗服务方面,现时大部分服务均由私营市场提供。加强基层医疗特别是预防性护理,会是我们医疗服务改革的一个重点,我们正在制订这方面的详细建议,如何推广家庭医生服务,并顾及长者对基层医疗的需要。同时,我们会确保公营普通科门诊作为医疗安全网的一部分,能够充分照顾有需要的病人,包括低收入家庭、长期病患者、弱势社群、贫困老弱的长者等。最近医管局已计划试行为长者预留电话预约门诊筹额。我们亦陆续在公营基层医疗服务引入更多家庭医学的元素,提升服务水平。

  在现时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下,所有综援受助人均免缴公营医院及诊所的医疗费用,无需作出任何申请。

  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关注非综援受助长者申请医疗收费减免的程序。对於非综援受助人提出的申请,医管局按照既定的评审准则和申请程序,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获得减免,防止欺诈个案。我们会尽力取得适当的平衡,不时作出检讨,减省一些不必要的规定,方便真正有需要的病人获得援助。事实上,我们在过去数年已实施了多项改善措施,让长者病人更易受惠於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例如,我们已把没有接受综援而又有确实需要经常覆诊的长者病人获批收费减免的最长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就开设更多中医诊所的建议,自2003年底以来,政府已在9区开设了共9间中医诊所。我们正积极计划在长者人口比例较高的另外5个地区共增设5间中医诊所,有关的拨款建议已获财委会通过。至於余下4区的4间中医诊所,我们会因应人口(包括长者)的需要,继续物色合适的选址。

  综援受助人使用公营中医诊所获收费豁免。政府亦鼓励负责管理公营中医诊所的非政府机构向没有领取综援的低收入长者提供优惠。另外,现时亦有多间非政府机构营办中医诊所,提供免费或低廉的中医服务。

  我们对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提出向所有长者提供半价医疗服务的建议有所保留。现时公立医院及诊所的收费是由政府大幅资助,平均补贴率高达95%,收费相当廉宜,综援人士及有经济困难人士更可
获收费豁免或减免。故此,有经济能力的人,不分年龄,均应缴付他们负担得来的医疗费用,进一步减低收费既不能解决问题,亦无助於改善医疗服务质素。我们认为,更有效的做法是针对经济上有困难的病人提供所需援助,这可以更有效运用公共资源,因此现时并无意为所有长者提供半价优惠,不过正如我在扶贫委员会中承诺,我们会研究如何进一步纾缓有需要的长者及病人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

  大部分的长者都身体健康。我们一直致力推广「积极乐颐年」,并建立长者的正面形象。於2006及2007年间,政府与安老事务委员会共同推出了多项推广「积极乐颐年」的活动,包括银发市场展览会、退休前准备工作坊、长者学习试验计划、电视宣传短片及电视节目「黄金岁月」。我们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

  除了「积极乐颐年」外,「社区安老」、「持续照顾」,以及「集中资源协助亟需援助的长者」,都是政府安老政策的基本原则。我们为社区内的长者提供受资助的社区照顾服务;至於有长期护理需要而未能在家获得充分照顾的长者,我们向他们提供受资助的住宿照顾服务。

  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建议政府加快提供资助安老宿位,把轮候时间缩短至少於一年。政府在过去十多年已为长者服务投放大量资源。受资助安老宿位数目已增加60%,由1997年的16 000个增至现时的26 000个。我们在未来两年会额外增超过800个资助安老宿位。我们亦会继续提升私营安老院舍的质素。

  政府已於2007至08年度增拨1亿5千万元,加强长者照顾及支援服务,其中包括加大力度接触独居长者和隐闭长者(3,800万元)、加强对长者出院后的支援(9,600万元),及在新的特建院舍增加受资助安老宿位的数目(1,600万元)。

  面对人口高龄化,安老服务必须建基於一个可持续的融资模式。单靠不断增加提供资助社区照顾及院舍服务,不足以应付不同背景的长者的不同需要。我们会继续推广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以满足长者的需要,并鼓励公营及私营安老服务均衡发展,令长者可以在优质的自负盈亏及私营院舍宿位方面有更多选择,以及根据医疗改革及融资研究的发展及结果,为长期护理服务制订可持续的服务及融资模式。我们会与安老事务委员会继续研究有效方法,应付人口高龄化所带来的挑战。

  在房屋政策方面,房屋委员会已制定了多项政策,照顾长者的住屋需要,包括:

  * 推行多项优惠长者的配屋计划,让合资格的长者申请人可获提前配屋、选择市区的单位,以及让年长父母及年青家庭获配市区以外同一屋恏?的两个单位;

  * 通过实施加户、调迁及合户等计划,方便年青子女照顾年长父母的生活需要;

  * 自2002年起,在公屋楼宇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让年老或身患残疾的居民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下居住;以及

  * 居於公屋的长者租户,如证实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严重且根深蒂固的不和,或具有其他值得体恤的理由,并通过经济状况评审和无拥有住宅物业的规定,及获社会福利署推荐,房屋署会安排分户。如有情况严重的个案,有关人士,包括长者,均可申请体恤安置。

  总括来说,透过现时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及由政府大幅资助的公共医疗、安老服务以及资助房屋,政府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基本以及特别的生活需要。我们会继续探讨如何更有效地支援有需要的长者,协助他们应付生活所需,提高他们的生活质素。

  多谢主席女士。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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