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提出多项有助完善强积金制度的法例修订,以进一步提升制度运作的效率和效益。有关修订建议是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积金局)因应运作经验提出,积金局已谘询强积金计划运作检讨委员会及强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的意见,该两个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雇主和雇员代表,以及相关界别的人士。我们亦已於二○○七年四月十二日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介条例草案的修订建议,委员会大体上对政府提出有关修订表示欢迎。

主要立法建议
──────

(a) 强积金对房屋津贴及其他房屋利益的处理

  条例草案的其中一项主要建议是取消不把房屋津贴及利益包括在「有关入息」的定义范围内的安排。根据这项修订,房屋津贴和房屋利益将会跟其他薪酬项目一样,被包括在计算强制性供款的有关入息内。

  积金局近年接获的投诉,显示一些无良雇主,为了逃避或减轻强制性供款的责任,蓄意把雇员的部分薪金转为他们所声称的房屋津贴或利益,而这些个案大部分涉及低收入雇员,严重地影响他们的退休保障。条例草案中的建议修订能有效地杜绝这些不当行为。

(b) 改善追讨欠款机制

  条例草案另一项主要建议是改善追讨强积金欠款的机制。有意见关注到,现行的追讨欠款程序过於繁复,因而影响积金局及时向雇主追讨拖欠供款的能力,特别是涉及雇主破产或清盘的个案。我们建议修订法例,精简追讨拖欠供款的程序,以及澄清有关法例不明确的部分,使雇员的权益得到更佳保障。

(c) 加强强积金制度行政效率的建议

  近日,社会对强积金收费水平十分关注,我们认为精简强积金制度的行政程序可减低计划的营运成本,长远来说有助降低强积金收费。就此,积金局不时联同业界检讨现行制度的运作安排,并提出修订建议。多项有助提升强积金行政效率的建议已被纳入条例草案内,当中包括清楚订明积金局就受托人提交的强积金计划重组申请所给予的批准具法定效力;容许受托人除了以挂号形式外,还可以普通邮递方式送递成员证明书及参与证明书;豁免投资在单一投资基金或单一紧贴指数投资计划的强积金成分基金委任投资经理;以及精简处理无人申索权益的程序等。

(d) 加强资料披露的建议

  积金局一直致力提高强积金基金收费的透明度,以及教导计划成员认识收费对投资决定的重要性,以促进市场力量在收费水平的厘定上发挥最大作用。积金局将於二○○七年七月推出以互联网为界面的比较平台,为计划成员提供各类基金的最高、平均和最低开支资料。条例草案建议容许积金局披露更多有关基金收费的资料。有关建议获通过后,积金局将可推出比较平台的第二阶段,清楚列出每个计划的详细收费资料,帮助计划成员掌握信息,作出投资决定。

其他立法建议
──────

  条例草案的其他立法建议旨在加强强积金制度的执法工作及改善强积金计划的行政和规管。

结语
──

  主席女士,条例草案有助完善强积金制度,对於现时二百多万名强积金成员、二十多万名雇主和业界都会带来裨益。我希望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多谢主席女士。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