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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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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今日(六月二十二日)提醒合资格人士必须在七月十六日或之前递交选民登记申请,才可以列於在九月发表的选民登记册内。

  二零零七年选民登记运动在六月二日展开。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只有已登记的选民才可在今年十一月十八日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中投票。」

  已登记选民的住址或个人资料如有任何变更,亦须於八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

  已递交表格申请登记或通知更改住址的市民,会在十四天内收到选举事务处的回覆。如市民递交有关表格十四天后仍未收到选举事务处的任何回覆,请致电热线二八九一 一零零一查询。

  凡年满十八岁、持有身分证明文件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居民,均有资格登记成选民。



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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