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内地男子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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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内地男子因涉及假结婚个案,今日(六月二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全部被判入狱。

  第一个个案涉及内地居民陈后胜,三十岁, 他承认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及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监十八个月。

  陈承认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以人民币二万七千元的代价与一香港居民「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及最终来港定居。去年八月廿六日及本年三月廿六日,陈来港时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妻子。

  第二宗个案涉内地居民黄伟鹏,三十岁,他承认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及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监十六个月。

   承认以二万六千元的代价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与一名香港居民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及最终来港定居。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本年一月期间,访港时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妻子。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