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局长就皇后码头的发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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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就皇后码头对新闻界讲话的重点:

  「就皇后码头应否列为法定古迹的问题,我想清楚陈述我作为古物事务监督的立场。

  我详细审议了政府古物古迹办事处就皇后码头的文物价值研究及分析报告、考虑了各界关注的团体和人士提出的意见(包括五月九日公开听证会上各团体的申述),以及古物谘询委员会於五月九日会议中对皇后码头的文物价值的讨论。经过详细的考虑,我认为皇后码头的历史,考古或古生物学意义并未达到应订定为法定古迹的水平。

  法定古迹的评定极为严格,挑选的门槛极高,它们的历史、考古或生物学意义必须是毋庸置疑的。这点可从现时已列为法定古迹的建筑为标准显示出来,现时全港只有共六十三幢文物建筑被列为法定古迹,而它们所有均为历史年期较长的战前建筑物。

  事实上,文物建筑评级与法定古迹并无直接的关系。不是所有一级历史建筑都可成为《古物及古迹条例》下的法定古迹,也不是每一项法定古迹必须先被评定为一级历史建筑。现时,大部分一级历史建筑都未有宣布为法定古迹。

  作为古物事务监督,我认为皇后码头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经过详细及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我认为皇后码头的历史,考古或古生物学意义并未达到应订定为法定古迹的水平。因此,我决定不会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将皇后码头宣布为法定古迹。」



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