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视处就投诉《圣经》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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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影视处)今日(五月十七日)就部分市民对《圣经》内容的投诉,发表以下声明:
「《圣经》是宗教文献,亦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历代相传。影视处认为这些源远流长的宗教文献或文学作品,并没有违反一般合理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礼教标准。因此,影视处不会将《圣经》呈交淫亵物品审裁处评定类别。」
完
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