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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抛垃圾人士因袭击食环署人员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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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袭击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人员,今日(五月十六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三个月及赔偿一千元予受害人。

  食环署人员於三月十五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号附近目睹被告随地抛弃烟蒂,随即上前向该违例者进行检控,索取他的个人资料,以便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但该男子拒绝及反抗,并袭击一名食环署人员,其后被到场协助的警员拘捕。

  食环署发言人提醒市民应遵守?洁法例。他说:「任何违反公众地方洁净条例的人士,必须与获授权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任何人士使用暴力逃避罚款不单错误,还须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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