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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援户租金津贴直接过户房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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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由房屋署及社会福利署联合发放:

  由六月一日起,凡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公屋租户和中转房屋居民(下称综援户),其综援金额中的租金津贴,将会由社会福利署(社署)直接过户予房屋委员会。

  房屋署的资料显示,在约六十五万个公屋住户中,有十三万二千多户(约20%)领取综援。就今年四月计算,他们当中约有四千一百户拖欠租金。

  房屋署发言人表示:「综援户的欠租问题并非纯粹与他们的负担能力有关,因为他们领取的综援金已包括租金津贴在内。」

  他续说:「透过租金津贴直接过户的安排,我们期望综援户欠租的问题得以纾缓。」

  若综援户所领取的租金津贴足够支付租住单位的全部租金,而他们亦无欠租,由下月起,他们将毋须到屋恏办事处缴交租金。

  若综援户领取的租金津贴只够支付单位部分租金,又或他们每月获发的综援金总额少於租金津贴,由下月起,他们仍需自行到屋恏办事处、7-11便利店、地铁站或其他交租渠道缴付租金差额。

  住户若对这项新安排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房屋署热线2712 2712查询,或与所属屋恏办事处联络。综援户亦可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6时,致电社署的特别热线电话3575 8401或3575 8402查询。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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