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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通过处理公屋宽敞户的中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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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五月十五日)通过处理公共出租屋恏?敞户的中期措施,以维护珍贵的公屋资源。

  小组委员会主席张炳良教授表示,将会按住户的居住密度和成为宽敞户的时间长短来拟订调迁次序名单,最严重的宽敞户个案会被优先处理,而长者或有残障成员的家庭则会排在最后。

  宽敞户会获得最多四个位於原恏或所属区议会分区内其他屋恏的房舍编配机会。

  为鼓励住户调迁,房委会将发放2,750元(一人家庭)至9,023元(六人或以上的家庭)的住户搬迁津贴予接受细单位的住户及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调迁至新屋恏的机会。

  张炳良解释说:「措施实施初期,我们已找出约2 000宗最严重的宽敞户个案,并会在2007/08和2008/09的两个年度设立每年1 000个单位的目标,供宽敞户调迁。」

  他指出:「房委会的一贯政策是根据租户的家庭成员人数,按既订的编配标准来编配公屋单位。不过,一些租户在承租单位后,会因家庭成员迁出、离世、结婚或移民等原因,使余下的租户家庭成员享有的平均居住面积远超原定的标准,成为宽敞户。」现时租约条文已规定,倘成为宽敞户,租户须迁往房委会认为适合承租人家庭所需的单位。然而,宽敞户的标准较编配标准宽松。这是为确保执行编配单位政策时有合理的弹性,容许住户在家庭成员数目出现轻微调整时,仍不必即时成为宽敞户而需要迁出。」

  张炳良称:「鉴於现时公屋小型单位供应不足,而大单位的需求亦不殷切,房委会决定采取务实和合理的措施来解决宽敞户的问题,直至小型单位的供应改善为止。」

  房委会将会在两年后检讨有关中期措施的成效。



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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