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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议员亦会恢复二读辩论《2005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此外,《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及《200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议员议案方面,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海外国家在空气质素管制、都市固体废物管理、可再生能源及全面水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蔡素玉议员动议,内容为:「本会察悉研究海外国家在空气质素管制、都市固体废物管理、可再生能源及全面水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的访问团的报告,并促请政府考虑报告内的研究结果。」
议员亦会辩论一项有关保障中国受害人民向日索偿权利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何俊仁议员提出,内容为:「本会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及有关机关在诠释《中日联合声明》(一九七二)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一九七八)时,不得单方面认定上述两项协议已取缔中国人民就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战争罪行引致的个人损害向日本政府和企业追索赔偿的权利,以及在该两项协议下中国人民已放弃索偿权利,并要求日本政府从速立法,向二战战争罪行受害人作出公义的赔偿;本会亦促请中央政府采取措施,保障二战战争罪行的中国受害人民向日索偿的权利及给予他们人道的照顾。」
此外,李华明议员将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把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及《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修订)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七年五月十六日的会议。
李华明议员亦会根据《污水处理服务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把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工商业污水采样与分析的步骤及方法技术备忘录》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七年五月十六日的会议。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二八六九 九五六八)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六九 九三九九,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完
2007年4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