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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内地女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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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内地女子因涉假结婚个案,今日(四月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第一个个案涉及四十二岁的内地女子赖燕梅,她今日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监十五个月。

  本年三月七日,赖於中港码头管制站被入境处人员截获。赖其后承认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以人民币一万元的代价与一名香港居民「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来港。赖於二○○六年三月与其假配偶在内地结婚,她在「假结婚」后曾来港,并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丈夫。

  第二宗个案涉及四十七岁的内地女子陈惠攌,陈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本年三月八日,陈於落马洲管制站被入境处人员截获。她承认以人民币一万六千元的代价与一名香港居民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来港寻找工作并希望最终来港定居。陈於二○○五年八月与其假配偶在香港结婚。在「假结婚」后,陈於每次来港时,皆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丈夫。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4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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