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坚决打击违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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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日)表示,屋宇署严厉对付违例建筑物,向不遵从清拆令的业主采取检控行动。

  屋宇署在二零零六年总共提出了三千零四十二宗涉及业主不遵从清拆令的检控个案。同类检控个案於二零零四及零五年分别是一千六百六十四宗及二千九百六十二宗。

  发言人说:「就二零零六年的检控行动法庭所判罚的罚款总额为七百七十八万元,当中被判罚最重的一宗案件罚款额是八万元,该个案的被告因为没有遵从清拆令拆除违例广告招牌,结果於去年七月被法庭裁定有罪。」

  他说:「屋宇署一直是根据二零零一年公布的执法政策处理违例建筑物。根据该政策,屋宇署会针对新建的、对生命或财产构成危险的、以及位於大型清拆行动的目标大厦的违例建筑物,发出清拆令规定业主在限期前清拆这些违例建筑物。」

  根据《建筑物条例》,业主若没有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令清拆违例建筑物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一年,另加每日罚款二万元。

  发言人续称,屋宇署会继续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违例建筑物,在过去一年共发出三万二千七百一十一个清拆令,同期已清拆的违例建筑物则有四万八千四百七十九个。

  他强调,私人楼宇的业主有责任确保其物业安全状况良好及没有违例建筑物。

  假如业主在清拆违例建筑物时遇到经济困难,可申请屋宇署的「楼宇安全贷款计划」,屋宇署会按申请人的情况提供免息或低息贷款。



2007年2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