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灭罪行委员会公布任命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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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二月十四日)宣布委任叶国忠先生加入扑灭罪行委员会,任期两年,由今年四月一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扑灭罪行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其他成员包括七名政府高级官员及八名非官守成员,负责制定减少罪行的计划、统筹灭罪工作、监察其成效和鼓励市民协助减少罪行。
由今年四月一日起,扑灭罪行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政务司司长
副主席:律政司司长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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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国鎏先生,BBS,JP
邱小菲女士,JP
丘颂云先生
阮苏少湄女士
李国英议员,MH,JP
方刚议员,JP
谢永龄博士,MH
叶国忠先生,SBS,JP
保安局局长
教育统筹局局长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警务处处长
惩教署署长
秘书: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完
2007年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