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人员发现还押犯藏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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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教署发言人今日(二月十四日)表示,署方竭力采取措施防范毒品流入惩教院所,在现行机制下,毒品甫进入惩教院所便会被察觉,无法在院所内流通。

  就日前两宗分别在两名囚犯身上发现毒品及危险药物的事件,发言人表示惩教署致力在辖下惩教院所维持「零毒品」的羁押环境。

  首宗事件的五十三岁男性还押犯姓朱,於二月十日因贩卖毒品而被起诉及还押於荔枝角收押所。由於情报显示该名还押犯可能於入狱前将毒品吞入体内,惩教人员於是将他隔离观察,并於二月十二日在其排便中搜出九包以胶纸包装的怀疑海洛英。

  惩教署仍继续调查该名所员人体内是否还藏有其他毒品。

  另外,惩教人员昨日(二月十三日)在观塘法院羁留室接收一名刚被法庭判罪的犯人时,进行搜查并在其裤袋中发现二十粒以胶袋包裹,怀疑是「蓝精灵」的危险药物。

  该名二十九岁姓吴男性犯人昨日因盗窃罪而被判入狱四星期。

  两宗个案均已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发言人表示,去年(二零零六)经由惩教署人员截获毒品的个案共有115宗,大部分个案集中於收押所。



2007年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1分